叶舒华有着只要是富二代几乎都会犯的通病整天不学无术、混吃等死,同时还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无所不能。
就像今天,叶舒华凭自己的本事在食堂“骗”来了剩饭,哪怕只有一小团,给她和王翠芬同志塞牙缝还不够,但在她心里自己今天前所未有的高大,甚至自信爆棚到她只要愿意,都可以养活自己和王翠芬同志了
从某个角度来说,叶舒华确实有资格膨胀,大部分年轻人从毕业以后就基本做到了独立生存,有些能干一点的甚至在大学期间就能养活自己,而叶舒华从毕业到穿越前,一份工作都没有找过,她没钱了就找老爸,找完老爸又骗老妈,这对夫妻离婚至今还在暗中较劲,连给她开支票都非要压过对方一头不可。
所以钱对上辈子的叶舒华来说,真的只是个数字而已。
今天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凭本事吃饭”,付出了辛苦和汗水,比从老爸老妈那里骗钱要有成就感多了。叶舒华认为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和王翠芬同志收工回家的路上,她兴高采烈挽着这辈子母亲的手,恨不得原地蹦三下来表达她的兴奋。
王翠芬同志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母亲,看得出叶舒华在骄傲得意什么,她却没有泼冷水,因为不只叶舒华兴奋,今天也是王翠芬人生中少有的幸福时光。
小闺女可能是前阵子生病的时候饿怕了,病好以后最怕挨饿,王翠芬就想挖点野菜根什么的给她垫肚子,不想小丫头嘴巴还挑,连吃了几天野菜都吃吐了,吃得小脸都呈菜色,看得王翠芬心疼不已,虽然也后悔把小闺女娇惯成这样,可是看她整天吃不饱也不忍心,这才每天煮碗鸡蛋羹给她加餐。
但是王翠芬也知道,鸡蛋也就尝个味道,根本不顶肚子。
今天剩的那点饭小妹要是一个人吃了,晚上至少不用饿得在床上翻来覆去,可是小闺女馋成这样还要把饭分给她,这让她动容不已。
王翠芬泼辣了半辈子,除了关起门来的时候男人知道让她,家里几个孩子都怕她,叶舒华的一小粒饭团,也甜到了王翠芬心里。
更别提叶舒华现在整个一多动症小朋友,挽着王王翠芬一路蹦蹦跳跳了。
从来没有享受过儿女这么亲昵和依赖的王翠芬同志,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根本舍不得说她一句。
于是叶舒华就一路蹦跶到家。
叶家的条件在整个大队算数一数二,因为叶队长的工分高,两个大儿子也是身强体壮、干活麻利,跟他一样十个工分,很多人家里都没有一个能赚十工分的劳动力,叶家就出了三个,每年的分红就要高出别人一大截了。
男人能干,叶家的女人也不遑多让,王翠芬是出了名的爽利人,不仅干活不在话下,她队长媳妇的名头也很好使,经常帮队里处理女人间的矛盾,算是半个妇女主任了,所以她比妇女组多一个工分,队里都心服口服;两个儿媳妇也在王翠芬的带领下勤劳肯干,养孩子的养孩子、怀孕的怀孕,依然没有耽搁地里赚工分。
勤劳致富这句话,无论放在那个年代都不会错,而中国人有了钱就建房,同样是不变的规律。
前两年叶家老大结婚不久,叶家就推掉了住了几十年的泥坯房,起了这么一间队里独一无二的砖瓦房,还“奢侈”的砌了院子。这座在叶舒华眼里寒酸到没法住的农房,在当地人心里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豪宅了,所以他们搬新家才一个月,叶家老二丈母娘咬死不松口的彩礼也立马松了,同时还备上丰厚的陪嫁,欢欢喜喜把女儿嫁过来。
叶家人每天吃完饭,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坐在“气派”的院子里闲聊,叶舒华和王翠芬收工回家时,他们已经整整齐齐的坐在院子里休息了。
食堂的工作是要比其他地方轻松,唯一不好的就是队里都收工、打了饭回家边吃边休息,在食堂干活的却还要忙着收拾东西,至少比人家晚半个小时才能收工。
也是因为这样,叶舒华他们在开饭前就提前吃好了,热腾腾刚出锅的饭菜,不用回来吃剩菜。
可惜不管是刚出锅还是剩饭剩菜,味道都不怎么样
叶舒华心情好,进了院子也主动跟大家打招呼,“爹,大哥二哥,大嫂二嫂。”
说着还逗了逗她大嫂怀里的小胖子。
在叶舒华心里,这个世界的大嫂是不怎么滴,但她的大胖侄子还是很有前途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她天赋异禀,人家说有奶就是娘,这小子每次见了她却连喂奶的娘都不要了。
这会儿被最喜欢的小姑姑捏了脸,小胖果然在妈妈怀里挣扎、朝着小姑姑的方向扑腾了,惹得在场大人欢笑不断。
叶舒华对小孩的耐心向来不多,不过今天心情好,可以抱一抱,正想伸手,搬了个凳子坐在屋檐下装文化人的叶队长却突然朝她招手“小妹,过来帮我写点东西。”
“叶小妹”顿时垮下了脸,不是因为嫌弃这个名字太乡土,而是叶队长的话让她想起自己犯下的蠢。
上辈子叶舒华是标准的九零后,书本上、课堂上老师们都对那个特殊年代讳莫如深,不愿多谈,她自己也没兴趣深入了解,于是一直就想当然的以为字面上的“大锅饭”时期,就跟动荡的那些年一样漫长。
所以在刚大队长赶下床、只能跟着王翠芬同志来食堂工作的时候,叶舒华简直生无可恋,她以为自己要在食堂干年之久印象中是77年恢复的高考,标志着某某时期的结束,叶舒华认为大锅饭的解散应该也是那个时间。
当时只在食堂干一天,叶舒华就已经累成狗了,日复一日地干上四五会怎样想想都觉得崩溃,还不如去死一死。
就在叶舒华怀疑人生的时候,“伟大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过来支招,暗示她家里真正做主的人是她父亲,要让队长父亲对她满意了喜欢了,日子才好过云云。后来叶舒华才知道,王翠芬同志让她去讨好队长父亲,跟她理解的其实不是一回事,但在当时,她真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了。
叶队长不但在家里当家做主,说夸张点他就是整个大队的“土皇帝”啊,只要把他哄高兴,换个轻松自在蹭工分的工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别指望混吃等死的富二代能有多少高尚情操,叶舒华一点不觉得开后门是多大的事,就看队长父亲愿不愿意为她破例而已。
于是刚开始那几天,叶舒华越是在食堂累得半死不活,回到家就越积极的在队长父亲面前扮小棉袄,当年骗她爸要零花钱都没这么努力过。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舒华很快发现了大公无私的叶队长的“弱点”。
叶队长祖上代代贫农,唯独他有颗做知识分子的心。在这个年代,叶队长读都到了初中毕业,成了队里最有学问的人之一,据说他当年当选队长也是因为文化程度高、队里的人都尊敬他。
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叶队长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五个子女都被他送去读书了。
除了叶大姐实在不爱学习,叶小妹和她大哥二哥都念到了初中毕业,叶三哥这个最让王翠芬自豪的儿子就更出息了,居然念完了高中,叶队长能量不够、无法帮儿子争取进工农兵大学,却把他送进了县纺织厂当学徒工。
虽然叶三哥转正遥遥无期,但是作为第一个进城吃铁饭碗的人,依然得到了整个大队的羡慕,最有出息的叶三哥也再次证明了叶队长的信念,多读书不是没有用。
直到现在,叶队长依然保持着读书看报的好习惯,偶尔收工早,就在家摊开桌子练练字,硬笔练完写软笔,整个一老干部做派。
可惜最像叶队长的叶三哥在城里,只能每个月回来住一天,而子女都是被叶队长逼着学习的,大家都对读书不感兴趣,大部分时候就只有叶队长一个人练字看报了。
这也正好给了叶舒华投其所好的机会。
叶舒华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不学无术,她父母都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留给她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小时候父母都不管,她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能在这个年代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可见他跟叶队长也差不多,都是爱读书、老干部做派,叶舒华从小跟着爷爷下棋练字,也练出了一手好书法。
升高中那年爷爷去世,正在中二期的叶舒华无人看管,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从此性情大变,小时候学的那些东西全都扔了,唯独没有扔的就是书法,有时候想老爷子了,就摊开纸笔练练字,所以这就成了她仅剩不多的特长。
想要讨好队长父亲,就得投其所好,叶舒华确定叶队长就喜欢文化人、连带着对那些知青都爱屋及乌后,就决定行动了,某天“不经意”的在队长父亲面前露了一手、让他看到了她那笔好字叶舒华能这么操作也是试探过的,叶队长是传统大家长,除了叶三哥还能和他聊聊家国大事,其他儿女跟这位队长父亲都不怎么亲近,叶队长也就无从知晓叶小妹的字迹。
按道理,王翠芬同志这么关心女儿,应该看得出笔迹不同,可惜她自己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叶舒华很容易就蒙混过关了。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叶队长对叶舒华的字果然“惊为天人”,先还因为叶舒华装病骗吃余怒未消、而对她横眉冷对的脸,瞬间就变得和颜悦色多了,在听她说“初中毕业后才明白读书不易,有空就私底下练字”的励志故事后,对好吃懒做的小闺女更是立刻改观。
爱学习的人怎么会好吃懒做呢叶队长于是接受了王翠芬同志的理由,肯定是孩子长身体饭量变大了,这是身体原因,也不能完全怪她贪吃。
发现叶舒华字写得好以后,叶队长便物尽其用,经常喊她过去帮她写报告什么的,以前能有此“殊荣”的只有叶三哥,叶队长此举也标志着叶舒华成了除叶三哥以外、最讨队长父亲欢心的孩子了。
叶舒华刚开始还挺高兴,自认为计划通,再装几天就可以求队长父亲给她换岗位了,直到有一天她脑子那根弦回来了,从叶小妹的记忆里得知抢收季才开大锅饭、吃到这个月底食堂就散了的事实。
这特么跟书里写的不一样啊,叶舒华整个人都懵了。因为按照事实,她只需要老老实实在食堂干几天,等食堂解散她又可以回家吃白饭了,真换了工作那才准备干到老吧
所以她那些天上蹿下跳都是为了什么
叶舒华犯了蠢,现在队长父亲喊她去写报告,她便有些消极怠工了。
就像上辈子问爸妈拿了支票就消失、缺钱了才找他们一样,叶舒华从不掩饰她的功利。
不过叶舒华不乐意,最疼爱的小闺女得到她爹的重视,王翠芬同志却表示很欣慰,鼓励的拍了拍叶舒华的肩“去帮下你爹,写完娘给你煮鸡蛋羹吃。”
叶舒华下床干活后,也标志着她养病结束,不能再奢侈的每天吃一颗鸡蛋,虽然王翠芬同志还是会偷偷投喂她,但是叶舒华从来没做个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心里还是不大高兴的,如今听到老母亲光明正大说要煮鸡蛋给她吃,叶舒华这才高兴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叶队长身边。
“坐这里。”叶队长没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发表任何意见,而是把凳子让出来,和颜悦色的站在叶舒华身后看她写字。
全家人便知道叶队长这是默认了。
王翠芬小胜一局,不着痕迹的瞥了两个儿媳妇一眼,便得意的去厨房煮鸡蛋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此时也只能讪笑,早上那抢鸡蛋的气势是万不敢当着叶队长的面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