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警局,工作了一夜的人睡眼惺忪,几乎是凭着生物本能和惯性在机械地继续手中的工作。跟大办公室只隔了一面玻璃墙的小办公室里,三个人都被惊醒过来。
李队胡子拉碴的嘴唇动了动,毕竟是干了几十年刑警的人,什么变态没见过,惊归惊,还不至于被吓住。
白大褂又解释了一下鲸落兰的特点“这种香还有一个特征,就是散得快,从点燃,到香味消失,只需要十分钟左右。”
所以哪怕是封闭的太平间,他们一堆人冲进去搜寻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时,都没有一个人在空气里闻到香味。
沈眷的身体往后靠了靠,靠在椅背上,一脸沉思。顾树歌看了看其他两个人,朝沈眷边上又挨近两分,她觉得脊背发凉,身上都凉飕飕的,有点害怕。害怕了一会儿,她恍然清醒,提醒自己,你都是个鬼了,为什么还会脊背发凉这种活人的感受。于是脊背上的凉意就从上到下褪了下去,她又是一个缥缈没有知觉的魂体。
顾树歌有点后悔为了摆脱恐惧,而提醒自己已死的事实。哪怕那些真实的感觉只是还是人时留下习惯,也比现在这样飘飘忽忽的感觉好多了。
她忍不住又朝沈眷边上靠了靠。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刘国华进来,手里提着一堆早饭,看到沈眷在,愣了一下。
李队连忙开口解释“沈女士,这位刘先生在刑侦方面很有研究,我已经跟上级打了报告,让刘先生以专家的身份协助我们破案,上级已经批准了。”
这句话里的意思是你们顾氏集团要插手,那就给你们方便,这个案子不好查,你们的人是亲眼看到,加入调查的,如果最后也没查出凶犯,那么也体谅体谅我们警方的不易,毕竟已经尽力了。
其实出这个主意的不是李队,而是上面直接下达的命令,但是由他这个案件直接负责人提申请,会让面子上好看一点。于是他就把这件事担了下来。
这话里的意思,顾树歌都听出来了,沈眷不可能听不出来,她说“也好。”
刘国华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他从警方这边获得信息,再结合自己团队查出来的蛛丝马迹,可以自己寻找侦破方向,简单来讲,他在这里也只是获取警方的第一手资料,并不妨碍他自己查自己的。
刘国华也清楚这点,他把早饭都放下了,无非是些大饼油条、馒头豆浆之类的东西,先抽了纸巾擦了擦手,然后说“警方办案比较便利,我想和李队合作很久了。”
李队有些羞愧,毕竟这是他们警队在为侦破不利找后路。这起案子太大,影响太糟糕,如果最后查不出,他们会陷入很麻烦的境地,从上到下得一大批人吃瓜落,但有受害者家属的谅解的话,至少从舆论上,会好一些。
他挥着手招呼“您吃饭了吗一起来点”
说完就有些不自在了。沈眷一看就是那种出入名车,往来的都是上流社会的酒会、西餐馆,怎么会吃这些充满街头烟火气的早饭。
“不用。”沈眷回答。
李队就没勉强,抓起一个馒头就往嘴里塞了一口,说“那您稍等,我们先填填肚子,再来讨论案情。”
沈眷当然不至于让加班了一晚上的人空着肚子来查案。她透过玻璃墙,看到外面大厅里的小警察们还在对着电脑、对着文件工作,还有唾沫横飞的盘问证人的。应该是都还没来得及吃早饭。
她拿出手机。
顾树歌就在边上,忍不住伸出脑袋去看手机屏幕。
真的是她小时候的照片。应该是刚学会走路的时候,穿着小裙子,在广场上跌跌撞撞地走,像是听到有人叫她,她回过头,一张小脸就撞进了镜头里,她在笑,身后一群雪白的鸽子振翅高飞。
顾树歌心情绚烂得像春天里盛放的五彩缤纷的花。
沈眷解锁屏幕,看到壁纸后,指尖也停顿了一下,但很短暂,短暂到顾树歌就在她边上,都没发现她这小小的失神。
她编辑短信,吩咐林默买早饭到警队来。
那边李队和刘国华都三两口解决了馒头,再灌下一杯豆浆,就算解决完了早饭。白大褂还没走,见有吃的,留下来蹭饭。
李队擦了擦嘴巴,咽下食物,说“这起案子很棘手,罪犯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看起来还挺有经验,摄像头拍到的角度没有一个镜头是能用的技术部的同事还在进行人像分析。我们先做一个犯罪者心理侧写。”
他说完就看向沈眷,沈眷没有回避的意思。
李队也就没勉强。
事实上,按照犯罪动机的角度来讲,沈眷是目前最有动机的。因为顾树歌的遗产全部传给了她,而那份机密的遗嘱,除了顾树歌本人,只有沈眷和经手的工作人员知道。
按照一般剧情走向,她很有可能为财杀人。
然而几乎所有人都没有怀疑她。
一方面警察很早就调查了她,从顾树歌回国前一个月开始调查,沈眷的行程全部递交给了警方,警方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另一方面,所有人都知道她两年前把从丈夫那里继承的遗产,都转到了顾树歌名下,这件事情在当时就掀起了很大的风波。顾易安名下的财产比当时顾树歌所有的只多不少,沈眷继承那笔遗产,再加上她在顾氏内部的影响,把一个空有名头,而没半点实权的继承人排挤到天边去都不是什么难事。
但她没有,继续心甘情愿地给顾家打工。
综合这两方面,她的犯罪可能降到了最低。
“罪犯仪式感很强。”刘国华在吞咽早饭的时候,就从白大褂那里了解了鲸落兰,他最先说话,“首先监控拍到的人,肯定是他本人,他要亲自完成在尸体前起舞这个仪式,就不会假他人之手。其次,他的行为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所以是他本人跟死者间有重大纠葛,而不是受雇于人的杀手。”
他先说了两点。这两点没有人有意见。
“出身肯定很不错。他先布置下一场天衣无缝的车祸,在警方几乎要结案的时候,突然偷走了遗体,他有强烈的玩乐心理。在那种环境,进行仪式时选用的香料,肯定是他平时常用,并且喜欢的。”李队接着说。
刘华国也赞同。
沈眷说“不一定。”
另外三个人没想到她会出声,立即转头看她。白大褂惊奇,他觉得队长分析得挺有道理的,就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沈女士,赚钱经营企业,带动上下业发展,为国家经济做贡献我们比不上您,但破案您可不如我们。”
沈眷也没生气,她甚至连半点情绪波动都没有,只是用一种非常冷静的语气描述自己的想法。
“出身不一定好。有可能是出身艰苦,从底层挣扎着爬上来的创业者,也有可能是新贵之家不怎么受宠的一员。”
李队愣住了。刘国华连忙给自己老板搭话“怎么说”
“鲸落兰除了气味散得快,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它的气味散后,燃烧成的产物会飘起来,然后缓慢下沉到地面。因为这种香料非常奇特,香味很美,不知道是谁,把它下沉的过程,比喻为鲸落。这也是这种香料名称的来由。所以,白日菊上才会留下香料的成分。”
白大褂问“那跟他的出身有什么关系”
沈眷组织着语句,继续说“我赞同这种香是他喜欢的,但不一定常用,因为这种香料很稀有,也非常非常的昂贵,有时候钱也不一定买得到。而它奇香勾人,给人留下的映像太深,久而久之,它名字的由来,就渐渐被人遗忘了,只有浸淫百年的世家可能还记得一些。所以他富有的时间可能不长,或者虽然有接触,但是没有足够的钱,经常接触,深入了解,由此判断,他是这两类人中的一类。”
白大褂有些尴尬,这种香是他刚刚查资料查到的,里面的确没有提到名字的由来。
“我认为他选用鲸落兰的原因之一,是它十分钟消散的特性。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在里面进行过一场仪式,所以他也不知道鲸落兰鲸落的特征。”
“为什么他不想让人知道他在那里有过仪式可能他就是故意留下痕迹,想要炫耀呢”白大褂又一次打断。
顾树歌听得很入神,冷不防被打断,缓缓地吁了口气。她知道为什么。
因为这一类罪犯往往自视甚高,极其重视个人隐私,仪式是私密的,被认为是一种印记,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刻上的印记,他们怎么会把自己独特的印记给别人看
这种观点出自一本专业的犯罪心理学类书籍,编写人是世界闻名的犯罪心理学专家,经手的案子不计其数。这本书现在就在她房间的书架上。
大概是初中的时候,她忽然迷恋上刑侦犯罪的东西。也不能说是突然,因为她很小的时候就觉得侦探叔叔特别帅。
那一阵,她买了很多专业性很强的书籍回来看,沈眷发现了她这个小爱好,没说什么,但过了几天,她的书架上就多了很多这一领域的书籍,有些甚至是研究所里的内部资料。
后来学习比较紧张,她就慢慢放下了,再也没拿起,这些书都留在了她的书架上,被她遗忘。
沈眷把原因说了一遍。跟她从书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顾树歌有些失神,沈眷把她书架上的书都看了一遍吗可能不止,单单看一遍,怎么会这么娴熟的运用。
那么她仔细研究过了吗
她工作这么忙,开不完的会,出不完的差,推不完的饭局,她哪里来的时间去钻研她曾经的小爱好。
何况这爱好,连她自己都已经遗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金主爸爸们投掷的许许多多霸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