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湿润,还有一点粘稠。
顾树歌惊得睁大了眼睛。
门被从外打开,一个女声传来“董事长,您叫我。”
沈眷立刻回神,沉着地说“我按错了,你先出去。”
董秘看到了沈眷手上的血,惊道“您的手破了,我去拿医药箱来。”
“不用。”沈眷镇定心神,朝女孩笑了一下,说,“小伤口,我自己擦一下就好,你出去吧。”
女孩好像还想说,可是老板虽然是随和的语气,分明不容许她不遵从,她只好退了出去。
顾树歌有些晕眩,刚刚看到沈眷割破了手,她光顾着惊慌,没有注意其他。现在惊慌过去,她的注意力集中到手指上,看到沈眷的血,她腹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饥饿感。
好饿。顾树歌想。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沈眷的手指,垂涎欲滴。
“你怎么突然能碰到我了”一把人打发走,沈眷就问。
顾树歌像进入了混沌状态中,她还能思考,但是血对她的引诱,就像是水对被困在沙漠三天三夜滴水未进的人一样,完全无法抗拒。
她能听到沈眷的问话,口中回答了一句“突然就能碰到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目光还是落在手指上,身体不由自主地往下弯。舌尖碰到了伤口,她没有吮吸,而是竭力不刺激伤口,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
血的味道在舌尖化开,竟然没有血腥味,而像是冬日里喝到的热水一般,暖暖的,顺着她的食道往下滑,一直到了小腹中。
饥饿的感觉被慰藉,腹中升起一股热意,蔓延至全身,很舒服。
沈眷的手颤了一下,顾树歌本来就好紧张,怕碰到沈眷的伤口弄疼她,连忙说“你、你别动。”
沈眷就真的不动了,也没有收回,仿佛能听到一样。
顾树歌微微松了口气,又舔了舔,很小心,像是小动物讨好地舔主人的手,没有弄疼她。手指上的血很快被她舔干净了,新的血竟也没有再流出来。
顾树歌感觉到她身上有一种热乎乎的感觉顺着食道,顺着胃,蔓延开来,魂体像是被滋养过,她低头看自己的手,手好像没那么透明了。
又过了一会儿,热意消退,一切恢复如常。
顾树歌有些懵,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她看向沈眷,沈眷神色有些不自然,头转到另一侧去,望着窗外,没有说话。
顾树歌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沈眷看不到她。她轻轻地说了一句“好奇怪。突然能碰到你,又突然很想”她停顿住了,后知后觉地感到可怕,变成鬼也就算了,毕竟她有沈眷,恶念不敢出来蛊惑她,她不会妨害别人,也不会变成厉鬼。
可是现在她竟然觉得鲜血很美味。
“小歌。”沈眷唤了她一声。
顾树歌答应,然后她就看到沈眷的脸有点红。
“你热吗”她关心地问。
沈眷听不到她的话,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们得弄明白,你为什么忽然就能碰到我了。”
顾树歌的注意力就被转开了。
“我觉得是血。”沈眷继续说,目光微微地下敛“我手指破了,流出血,你,刚刚,碰到,的地方恰好是血流出来的伤口。”
顾树歌点点头,她也这么认为,然后她就看到沈眷说完这句话,脸更红了,而且说这句话时,断句也不太自然,中间说碰到的时候有些凝滞,但别的句子就很顺畅。
“你真的没事吗不然先把暖气调低一点”顾树歌更加担心了。冬天的室内,温度很可能过高。
“我们先验证这个猜想。”沈眷目光柔和。
顾树歌忽然很感动,姐姐一定是因为她能碰到她了,所以很高兴吧。她突然充满了力量,既然现在能碰到姐姐,以后说不定能让她看到她呢。
顾树歌顿时就觉得当鬼也是一件很有前途的事,也是很有盼头的。
沈眷弯下身,去捡碎瓷片。顾树歌看到,猜到她想做什么,忙说一声“别”
刚刚沈眷的血滴到了地上,顾树歌飞快地用指尖沾到地上的血,然后在沈眷的手背上点了两下。
又点到了。
这是顾树歌第二次碰到沈眷,可她还是止不住地高兴。她眼睛亮亮地看向沈眷,血真的可以被碰到。
手背被点到,有些痒。沈眷脸上刚刚退下去的红晕又返回了一些。她动作一顿,语调镇定地说“看来使可以用血为媒介,来碰到东西。”
顾树歌也是这样认为的。
“那么,你就可以用血来写字,我们就能对话了。”沈眷又说。
顾树歌点点头。
她又沾了沾地上的那滴血,沈眷就看到地上的血滴形状发生了变化,然后渐渐地就消失了。顾树歌把地上的血都擦到指尖上,才蹲下来,在瓷砖上写字。
她感觉到强大的阻力,手指移动得很困难,就像是狂风中逆行的人一样,迈不开步子。顾树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写出一横,但手指上的血不够用,不能再写下一笔。
虽然她们没有说话,但沈眷能看出来那一横写得很慢很吃力,并且突然中断。血液粘稠,并不适合做墨。
“你先等等。”她说了一句,又拨了个电话,让人去血站买几袋血包过来。
接到命令的人满头雾水,想不通董事长要血包做什么,但他还是赶紧驱车去了血站。
等人把血包送来还有一段时间,沈眷继续收拾地上的碎瓷片,她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不碰到就不会疼。她动作利落,很快就把碎片都捡了起来,还有些细小的碎渣,得用工具清扫。
她就坐到了一边,没再碰。
顾树歌坐在她的边上。她现在很忐忑,一方面是有了血包,她和姐姐的沟通就不愁了,另一方面,她有些怕,她竟然会想要喝人血,这太可怕了。
她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个说法。
农家养来看家护院的狗是不能喂它鸡骨头的,因为它尝过了鸡骨头的美味,就会上瘾,很可能会去追逐、偷吃院子里的活鸡。
她很担心自己变成那只食髓知味的农家狗,会依赖上人血的美味。
她做鬼才第九天,人类社会的道德观还深深地刻在她的骨子里。光是想象自己喝人鲜血的样子,都觉得毛骨悚然。
难道就要从阴鬼堕落成妖怪了吗顾树歌悲哀地想。
“你紧张吗”沈眷问。
她突然出声,顾树歌正心慌,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紧、紧张的。”而且还很心虚,她不敢告诉沈眷,她刚刚喝了她的血。
她知道沈眷一定不会讨厌她的,可是,万一她觉得这种行为很可怕,从而害怕她了,怎么办。
可是不说,就显得很不诚实。
顾树歌为难起来,在犹豫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沈眷。
沈眷看上去要镇定得多,她站起来,去接了杯水,喝了一口,才温声安慰她“不用紧张,能交流,就好办了,等等我们就在茶几上写。”
茶几是玻璃质地的,玻璃面平滑,阻力小,写起字来会比在地砖上容易一些。
顾树歌被她的镇定感染,深吸了两口气,点点头,她想等晚上回到家,还是把人血对她有诱惑力的事告诉姐姐吧。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她还担心沈眷知道这件事,会害怕她,但现在听了她一句安慰,她又觉得,可能沈眷不仅不会怕,还会去血站买血投喂她。
明明是很可怕的事,这样一想,顾树歌却有了笑意。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血包才送来。
办这件事的人很周到,由于沈眷没说要哪个血型的,除了熊猫血一时难寻,他每种血型都买了一包回来。
沈眷拿到血,把办公室从里头锁了起来,然后她拿了一个杯子,把其中一袋血剪开,倒进杯子里。血腥味在空间中弥漫开,有些刺鼻,沈眷微不可见地蹙了下眉,但片刻,她就恢复如常,看不出有任何不适。
顾树歌紧张的心情从血包拿进来就凝滞了,她觉得有些不太对,因为她看到这些血,没有那种很想吃很美味的感觉。
这些血对她毫无吸引力。
“小歌,过来。”沈眷唤她。
顾树歌稳了稳心神,心想,不想吃,但或许可以用。她走过去,用右手食指去沾杯里的鲜血,然后她就看到自己的手指没入血液,而血液表面平澜无波。
她碰不到这杯血。
作者有话要说 沈眷的脸红了。
顾树歌姐姐脸红了,是不是房间里太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