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燕之鹰摆了摆手:“在这里打打杀杀,不怕弄脏了李爷的地盘吗?”
四人会意,互相看了一眼后,都走到外面的空地上来,那些堂口的弟兄也都闻讯而来,观赏这一场龙争虎斗。
这四个保镖都有一个威风的名字,一个叫阿虎,一个叫阿龙,一个叫阿豹,一个叫阿熊,四人各自代表了一种凶猛的动物。
燕之鹰场中立定,静气凝神,微闭双目。随即睁开怪眼,一声怪吼,强烈气势外放,震慑住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阿龙等四人本也是行家里手,见了燕之鹰的样子,都难免生出几番寒意。
阿豹是四人之中胆量最大的,只见他率先抡拳砸向燕之鹰面门,燕之鹰侧身斜让,拳头紧贴面皮过去,裹挟着风声,呼啸而过,吹得燕之鹰的头发都倒竖起来!
燕之鹰脱口赞道:“好刚猛的拳头!可惜……”
“可惜什么?”阿豹怒道。
“可惜缺的一点火候!”
言犹未了,燕之鹰身体一晃,随即也是一拳轰出,阿豹以拳对拳!
砰!
沉闷的空气里,两只拳头对撞在了一起!
咔嚓!肌键骨断裂的声响,下一秒,阿豹哀嚎着身体倒撞出数丈之远,口吐鲜血,半晌爬不起来。
阿龙、阿虎、阿熊三人闻声色变,纷纷大呼着朝燕之鹰扑了过来,燕之鹰又是一声怪吼,颇具李小龙的风范,随即侧面起脚,先将冲在最前面的阿龙一脚踹飞了出去,阿龙的身体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之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阿熊与阿虎面面相觑,纷纷后退,看向燕之鹰的眼神中已然充满了恐惧。
燕之鹰纹丝不动得站在那里,冷眼瞥向二人,做出一个大拇指朝下的挑衅动作,然后装逼得似地摇了摇头道:“你觉得你们的样子适合做保镖吗?要不,我做你们的保镖,年薪的话,一年五十万大洋,怎么样?”
阿虎、阿熊闻言大怒道:“小子,你找死!”
两人同时扑上,用尽全身的力气,一个左脚起踢,一个右腿跟进,分踢燕之鹰上盘和下盘。,
燕之鹰伸手格挡开两人的飞毛腿,随即一记扫堂腿将阿熊掀翻于地,又是一记左勾拳砸在阿虎的鼻梁骨上,打的皮开肉绽,鼻子歪在了一边。
随即一脚踏住阿熊的胸脯,喝道:“你现在觉得我有无资格当王姑娘的贴身保镖呢?”
“哦,哦,……”阿熊被人踏住胸脯,有点透不过起来,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了。
“说,到底有没有资格?”
“有,有。”阿熊带着哭腔喊了起来。
出来混的,都见过狠人,但像燕之鹰这么狠的男人倒也着实少见了。
阿熊也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眼下,先忍了,回去再找他报仇不晚!
“够了!”
李爷从人群里走了出来,伸手一指躺在地上的阿豹、阿虎等几人,大声喊道:“你们这些酒囊饭袋,都给我起来,我们青帮都是社会精英聚集的地方,我们不需要垃圾!”
阿虎、阿豹二人害怕丢了职业,吓得一屁股从地上站立起来,丝毫不顾身上的疼痛。
此刻他们正用哀求的目光看着一直伫立一边观望的李爷的独生女儿,李家的千金小姐——李妍!
李妍会意,说道:“爸爸,不要生气。我们青帮也是用人的时候,留着他们会有好处的。”
李爷点了点头,然后看向阿龙等人:“看在大小姐的份上,我留着你们的饭碗,以后再不勤加练习,不要说当保镖,卖苦力我都不要你们,都给老子滚蛋!”
“是!是!是!老爷教训的是。”阿龙等四人磕头如捣蒜,抱头鼠窜而去,模样尽显狼狈。
看着四人走远了,李爷慢慢走到了燕之鹰身边,轻轻拍了拍燕之鹰肩膀,燕之鹰立即大惊失色了,因为他感受到了一股雄浑无比的力量正从李爷的手心传到了燕之鹰的身上,燕之鹰暗用内劲去化解李爷的内力,两人各自相持了片刻,平分秋色,各自倒退了数步,微笑着看向对方。
高手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便是方才比拼内劲,燕之鹰已经感觉到李爷绝对是高手级别,远甚于刚才那几个阿龙阿虎之流。如果他们算三流高手的话,李爷便可以算是一流高手了。
抗日战争时期,能算得上一流功夫高手的,无论是日军还是红军,还是国民革命军,都不多见。
李爷笑着,又忽然敛容,一道犀利的眼神扫向燕之鹰,燕之鹰也是心头一寒,心里忍不住叹道:“不愧是帮会大哥,不但功夫了得,就连眼神都可以杀人!”
只听李爷缓缓说道:“燕之鹰,你不觉得刚才打我的手下出手太重了一点?”
燕之鹰笑道:“我只是出了三层力,他们休息几天就会没事了。”
李爷说道:“好霸气的年轻人,有我年轻时的风彩啊!”
燕之鹰笑问道:“怎么李爷不怪我,反而夸起我来了?”
李爷笑道:“那几个垃圾,平时耀武扬威,欺负帮会兄弟,给他们点教训也好。”
燕之鹰谢过李爷。
李爷随即任命燕之鹰做了大小姐李妍及其同学王雨嫣的保镖,月薪两百大洋。
两百大洋在当时可算一笔不菲的收入了!
做了两女的贴身保镖,住进了豪华大别墅了,对燕之鹰来说,也算生活有了着落,不用像以前一样,以劫富济贫的名义,打打杀杀。虽然名声之外,但是日子太不安稳了。
这也是他多年来一直不敢娶妻生子的重要原因。
在香港做保镖的这段日子,已经算是燕之鹰人生旅途中最安稳的一段日子了。
是夜,星光漫天,王雨嫣和李妍二女结伴上学去了,燕之鹰独自漫步街头,一边悠闲着卷着云烟,一边欣赏着街上的美景。在街角拐弯的地方,遇见一个熟悉的人影。
燕之鹰愣在了一边,嘴里喃喃着道:“小师妹,怎么是你?”
庞柔朝着燕之鹰使唤了一个眼色,轻声道:“这里人多口杂,我们借一步说话。”
两人移步荒郊野外,背靠背坐在大青石上。
燕之鹰说道:“当年我们分手,你去了香港,我一直很担心你。”
庞柔沉吟片刻道:“我当年离开香港,也是因为这个。如果你强留我,我不会走的,但是你没有……”
燕之鹰:“哦……”
庞柔说道:“不过也谢谢你,让我找到了我的另一半。”
燕之鹰说道:“你是说那个洋记者吗?”
庞柔脸色闪过丝丝红晕,轻咬嘴唇,点了点头。
燕之鹰叹了口气,忽然说道:“我觉得那个洋记者有点问题,你们在一起,不会有结果。”
“你说什么?”庞柔急了,恋爱中的女人总是最讨厌对他男友说三道四之人!
燕之鹰忙道:“小师妹,你不要激动,那个洋人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鄙视,我觉得他虽然是中国人,但是由于长期留洋美国,早把我们国家的文化忘得一干二净了,所以他才会用那眼神看我,用那样的语气和我说话。”
庞柔柳眉微蹙道:“可是我觉得余洋对我很好,也很温暖,她会给我买很多礼物,也懂得哄我开心啊!他对你态度不好,可能是因为陌生吧……”
燕之鹰问道:“你们交往多久了?”
庞柔答道:“快满三个月了。”
燕之鹰道:“他一个人去美国了吗?”庞柔点头。燕之鹰想到什么,继续说道:“如果余洋爱国,为什么不把第一手资料交给当地政府,而是送给美国呢?”
“这……”庞柔愕然,他没想到燕之鹰会想到这么深刻的问题,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很难及格,此刻她也显得有些紧张起来。
“余洋做事自有他的主张,我想我们不应该怀疑他。”庞柔说道。
“你们交往才不到三个月,你并不了解他!”燕之鹰急道。
“燕师兄,你不要再说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心里有数。”庞柔说道。
听到庞柔处处在为余洋辩护,可是自己对这个记者并无好印象。余洋不把资料第一时间交给抚顺县政府,而是私自送给联合国记者团。这其中定有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