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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老乡见老乡

夜。

一个破落的小院子,房屋前面有用墙或栅栏围起来的空地,由于年久失修,这间院子的主人已经搬迁,房子外观有些斑驳、老化,其他方面倒也还凑合。

小院的主人,在附近街道盖了栋两层半的新楼房,开了间名叫“自家人”的饭店,全家人吃住都在店里,反正这院子搁着也容易荒废,他们干脆先拿来低价出租,顺便赚点外快。

住在这院子里的房,除了林晓光以外,还有刘创富、秦宝山、罗军,他们三个和林晓光一样,全都是群众演员。

晚饭过后,秦宝山和罗军约人打牌去了,刘创富倒是没闲着,去了一家大排档打工,每晚都要忙到快差不多12点才能回来。

在片场忙活了一整天,林晓光可没秦宝山他们那么闹腾,也没刘创富那么拼命,于是,他早早就回到院子里。

这是间只有二十平米的屋子,安置好一张床和一套桌椅,基本上也没有太多空间了。

林晓光没什么行李,只有几件旧衣服,挂在自己栓拉的铁线上。

回到房间,林晓光脱了外套,又脱了鞋子。

“唉,先歇会儿!”

林晓光躺在床上,两条长腿伸展开,只觉得全身上下一阵酸痛。

要说这房子,其他的都还好,他最不满意的就是身下躺着的这张小床,他一米七八的个子,虽然不算太过高大,小床还真睡不舒服。

屋顶长长的垂下根电线,吊着一个昏黄的灯泡,已经足够把整个房间照亮。

他感觉今天过的很奇妙,不止是因为自己能和两个女明星配戏,更奇妙的是,她们并没有林晓光自己想象中的那般不近人情。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明星,都像俞飞鸿、范冰冰那样通情达理,来横城也有大半年了,林晓光还真遇到过不少素质低下的大牌明星,耍大牌这种事情可以说是早已司空见惯。

不管是哪个年代,穷人的娱乐总是很贫乏,再加上横城是个小镇,骑个自行车半小时就能绕城一圈的小镇,这年头也几乎还没有建设什么供人消遣、娱乐的场所,林晓光洗完澡就把衣服晾完,闲着没事,拿了一本收费淘到的《广岽人怎样学习普通发》,面对镜子练习了几篇普通话文章后,已经准备脱衣睡觉了。

这时,忽听“咚咚咚”,外面有人敲门。

林晓光问了声:“谁?”

“我!”

“说名字!”

“你龙哥。”

“哦,是龙哥,你等等,我马上来。”

林晓光得知门外是“群头”肥龙来了,赶忙披了件外套,穿上拖鞋,风尘仆仆地跑去开门。

就见肥龙一手拎着酒瓶,一手拎着俩塑料袋,在门口笑眯眯地瞅着他看,眼前这个笑容可掬的胖子,和白天那个在演员公会门口不苟言笑的群头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

“龙哥,这么晚了,怎么有空来我这边?”林晓光好奇地问道。

肥龙真名叫张龙,是林晓光的广岽老乡,比林晓光年长六岁,虽然他确实长得有点胖,但也没有外号“肥龙”那么夸张,顶多就比一般人壮实敦厚些许。

“没啥事,我睡不着想找人聊会天,知道你明天没戏,就过来敲门看看。”肥龙道。

“对了,秦宝山他们呢?”肥龙继续说道。

“他和罗军打牌去了。”林晓光边说,边转身给肥龙搬了张凳子。

“啧……这俩赌鬼,真是死性不改,一个月挣没几张钞票,花钱还不知道节制,我说晓光,你可千万别跟着他们学坏了。”

“龙哥你放心,我对赌博一点兴趣没有。”林晓光实话实说。

肥龙点了点头,晃了晃手里的酒瓶,问道:“怎么样,喝点儿?”

林晓光看了眼肥龙,笑道:“行啊,没问题。”

俩人搬过桌子,摆在房中间,肥龙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道:“我去看看创富睡了没。”

“别找啦,他估计得十二点才能回来。”

“又出去找活干了?”

“嗯,听说他在公会那边的大排档,找了个端菜刷盘子的工作。”

肥龙愣了愣,若有所思地感慨道,“这人跟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两个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肥龙扒拉扒拉塑料袋,一袋是花生米,一袋好像是盐焗类的鸡爪、鸭爪,透着一股香气。

出门在外,同是广岽老乡,两个人也对脾气,打过几次交道之后,虽说俩人年纪差的有点多,但林晓光外表俊朗,人也老实上道,肥龙一直把他当弟弟看待,偶尔开开玩笑,平时对他也很是照顾,经常会以过来人的身份,向他说些心灵鸡汤之类的大道理。

两个人坐在桌子前,林晓光到厨房找两个碗回来当酒杯,由于嫌筷子麻烦,干脆直接上手。

肥龙倒了点白酒,和林晓光先干了再说。

林晓光显然喝不惯,呛了一口,连连咳嗽道:“龙哥,你这酒什么牌子的,怎么这么辣!”

“哪有什么牌子,就是本地的散酒,怎么?喝不惯?没事,你喝多几口就顺了。”肥龙道。

有句俗话说得好,烟酒不分家。

肥龙自己带酒带肉来了,林晓光也没怠慢,从行李包里翻出了自己珍藏的一包,拆封之后,从烟盒里头抽出一根,恭敬地拿出打火机,给肥龙点上,肥龙翘着二郎腿,咧嘴笑了笑,用力吸了一口,乐呵地将烟叼在嘴里。

林晓光自己不抽烟,这烟自然是拿来交际应酬的,之所以将它藏在包里,也是怕罗军和秦宝山他们无烟可抽的时候顺手牵羊。

“打算在这里干到什么时候?”肥龙吐了口烟圈。

林晓光想了想,道:“现在都立秋了,怎么着也得干到年底吧。”

肥龙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听哥的,过年回去以后,就别再回来了。”

见林晓光嘴里抿了一小口酒,迟迟没搭话,肥龙心有不甘,于是,他在脑海里组织好语言,继续道:“晓光,不是我打击你,咱们横店从开拍《鸦片战争》到现在,也有两三年了吧?你听说过哪个大明星,是在咱们横店出道的群演?听龙哥的话,你要真心想做演员,或许可以考虑去京城试试。”

肥龙“好为人师”这个毛病,林晓光领教过n次,在他的印象中,肥龙特别喜欢说教,尤其是喜欢对自己说教。

说教,换个词,其实也叫输出价值观。

不单是肥龙,人人都有输出价值观的需求,本质上是一种对优越感,或者卑微的自我实现的需要。

肥龙是群头,是老大哥,他在林晓光面前,自然会有优越感,然而,他在剧组导演那些人面前,屁都不是,就一跑腿的小二,是极其卑微的存在。

所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兴许是这两种状态,加上林晓光极其赏脸,看起来“孺子可教”,彼此又是老乡关系,才让他如此这般照顾。

林晓光顿了顿,没立刻回答,转而笑着反问道:“先别说我了,龙哥,你呢?你有什么打算?”

肥龙低头喝了一大口酒,半响不语,再抬头时,脸上已经见红。

通常情况下,带酒串门唠嗑的,都是想要找人倾诉心事的。

由于拍戏没有时间性,群头这份工作,其实也挺辛苦,不比群演轻松,只要剧组有戏要拍,肥龙脑子里的弦就24小时处于紧绷状态,经常三更半夜还在招集群众演员,而且经常天没亮就得起床,提前赶赴拍摄现场,确认所有的群众演员是否到场。

“晓光,你龙哥我……不容易啊……现在也老大不小了,家里催我回去,让我赶紧找个老婆,随便在老家找点活干,可是现在回去,没有一技之长,我又能干什么呢?还不如在横店干个群头,至少比进厂当工人领的钱多……”肥龙酒后吐真言。

“唉!”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多说无益,林晓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肉麻走心的对话,只能叹口气,摆出一副神情凝重的表情,以此表示自己感同身受的态度。

一瓶白酒能有一斤,林晓光酒量极小,喝了二两多就有些晕晕乎乎的了,肥龙让他靠在床上,倒了杯热水,暂时缓一缓。

剩下的大部分,几乎都让肥龙喝了,林晓光缓过来后,就小口小口的陪着。

两人继续聊,不说那些糟心事,转到了很愉快的话题,又说起接下来的拍摄。

过几天,《小李飞刀》就要杀青了,肥龙向他透露,他将会负责另一个新剧组的群头工作,还拍着自己胸脯,信誓旦旦地向林晓光保证,到时候会极力向导演推荐林晓光,争取让他出演剧里的“重要角色”。

这种话,林晓光已经听肥龙说过很多遍了,压根就没往心里去。

林晓光很清楚,肥龙充其量是个群头,吹破天喊破喉咙,也只是一个群头,群头是什么?就是群众演员的老大,群众演员的老大叫群头,和乞丐的老大是乞丐帮主,是一样的道理,顶多让你做个九袋长老过过瘾,但你再怎么蹦哒,终究还是一个乞丐啊,他能帮林晓光争取到的所谓“重要角色”,可想而知……

更何况,他今晚还喝了不少酒,他现在说的话,根本做不得数……

吃吃喝喝,从九点多直到十一点多,林晓光的酒也醒了。

明天还有工作,肥龙就提议散了。

送肥龙出了门,回了屋,林晓光收拾了下残局,往床上一躺。

他却怎么也睡不着,脑袋里总想着肥龙刚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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