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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八大兵书:刘伯温兵书 九

第15章 十五赏战�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原文】

凡高城深池,矢石繁下(1),士卒争先登;白刃始合,士卒争先赴者,必诱之以重赏,则敌无不克焉。法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2)。”

汉末大将曹操,每攻城破邑,得靡丽(3)之物,则悉以赏有功者。若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妄施,分毫不与。故能每战必胜。

【注释】

(1)繁下:众多而急切地落下。

(2)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原文见黄石公《三略·上略》云:“香饵之下,必有死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3)靡丽:亦作“丽靡”,意谓华丽美好。

【译文】

对敌作战,敌方城墙高、护城河深,城上的箭矢密集射下,士兵却争先恐后地登城;两军短兵相接,士兵却奋不顾身争先向前冲,必定用重赏以诱之,那敌人没有不被攻破的。兵书上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东汉末年,曹操每当攻破敌方城池的时候,得到的所有华丽物品,全都用来奖赏有功劳的将士。如果将士有特殊功劳应当赏赐,他绝不吝惜千金财物;如果将士没有功劳,他连分毫也不给予;所以曹操每次战斗都能取得胜利。

【心得】

本篇主要阐述奖赏制度在古代作战中的重要作用。在攻城作战中,士卒们所以身冒矢石而争先登城,不避白刃格斗而争先赴战,都是由于悬以重赏的结果。

设奖行赏,是历代兵家治军都十分重视的一种制度。奖赏的目的,在于激励斗志、鼓舞士气。运用得当,恰到好处,就能激发将士的积极性,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反之,如果赏之不实与过滥,不该受赏的受赏,那么奖赏就可能变成追名逐利、瓦解士气的腐蚀剂。

如果奖赏和处罚有不明确的,那么号令就会有人不服从;如果犯了杀头死罪却让他活下来,那么很多的邪恶就不能禁绝;如果没犯死罪却把他杀了,士兵就会四散逃亡;如果表示愤怒不审慎,威信就不能树立。赏罚不明确,部下就不会努力去杀敌立功;教育不得当,士兵就不会遵守法令;如果以私心干扰公事。人们就会背叛。�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0�2第16章 十六罚战�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0�2【原文】

凡战,使士卒遇敌敢进而不敢退,退一寸者,必惩之以重刑,故可以取胜也。法曰:“罚不迁列(1)。”

隋大将杨素(2),御戎(3)严整,有犯军令者,立斩之,无所宽贷。每将对敌,辄求人过失而斩之,多者百余人,少者不下十数人。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对阵,先令三百人赴敌,陷降则已,如不能陷阵而还者,无问多少,悉斩之。又令二三百人复进,还如向者。将士股栗(4),有必死之心,由是战无不胜。

【注释】

(1)罚不迁

列:施用刑罚队伍便不散乱。原文见《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一》。

(2)杨素:隋朝大将。弘农华阴(今陕西华阴)人,字处道,士族出身。初事北周武帝,官至车骑大将军。后从隋文帝,因灭陈有功,官至上柱国,封越国公。他与晋王杨广交厚,曾参与杨广谋篡活动。广即帝位后,改封其楚国公,官至司徒。

(3)御戎:本指掌驭兵车,引申为治军或统率军旅。

(4)股栗:意谓两腿发抖,形容过度恐惧。

【译文】

作战时进攻敌人,务必使士卒奋勇前进而不敢后退,如退一步,则惩以重罚,如此才有战胜敌人的可能。兵书上说:“施用刑罚,队伍就不会散乱。”

隋朝时,大将杨素带兵执法严酷。有违犯军令者立即斩首,丝毫不得宽恕。每次与敌作战,他总会处决有过失的士卒,多则斩杀百余人,少则不下十余人。鲜血流遍帐前,他却谈笑自若,像没发生事情似的。与敌人对阵时,他都先命令300人向敌人进攻,能冲破敌人阵地的防线则罢,如果不能攻破敌人阵地而退回来,则一律斩首。然后又命令二、三百人再次进攻,处罚也一如前次。为此,将士们每每惊恐得大腿直打哆嗦,而抱着必死的决心出战,所以战无不胜。

【心得】

本篇主要阐述惩罚制度在治军中的运用及其谋略思想。与敌作战中,对于那些畏敌不前的加以惩处,能使部队临战敢进而不敢退,赢得胜战。

惩罚与奖赏,是历代兵家治军最常采用的相辅相成的手段。能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就能提高部队战斗力。赏罚不但要分明、适度,还要适时。唯有如此,才可收到杀一儆百、及时教育士兵的作用,从而达到整肃军纪、提高战斗力的目的。�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第17章 十七主战�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0�2【原文】

凡战,若彼为客、我为主、不可轻战。为吾兵安,士卒顾家,当集人聚谷,保城备险,绝其粮道。彼挑战不得,转输(2)不至,俟其困敝而击之,必胜。法曰:“自战其地为散地(3)。”

《晋书》:后魏武帝亲征后燕慕容德(4)于邺城,前军大败绩(5)。德又欲攻之,别驾(6)韩卓进曰:“古人先决胜庙堂(7),然后攻战。今魏不宜击者四,燕不宜动者三。”德曰:“何故?”卓曰:“魏垂军(8)远入,利在野战,一不可击也。深入近畿(9),致其死地,二不可击也。前锋既败,后阵必固,三不可击也。彼众我寡,四不可击也。官军自战其地,一不宜动。动而不胜,众心难固,二不宜动。城隍(10)未修,敌来无备,三不宜动。此皆兵家所忌,不如深沟高垒,以佚待劳。彼千里馈粮(11),野无所掠,久则三军靡费,则士卒多毙,师老衅生,起而图之,可以捷也。”德曰:“卓别驾之言,真良、平(12)策也。”

【注释】

(1)若彼为客、我为主:这里所说的“主”与“客”,是中国古代常用的军事术语,一般指在本国作战的军队为主军,出国作战的军队为客军。

(2)转输:转运输送物资,即指后勤保障。

(3)散地:指在本国境内作战的地区。由于官兵思乡恋土,易于逃散,故称这种作战地区为“散地”。原文见《孙子兵书·九地篇》。

(4)慕容德:十六国时期,南燕的建立者;鲜卑族人,慕容垂之弟。慕容垂建立后燕,封他为范阳王。后北魏攻占河北,后燕被截成南北两部。慕容德率众南迁至滑台(今河南滑县东南)称王;其后又东取广固(今山东益都东北),占有今山东一带称帝,史称南燕。

(5)前军大败绩:指北魏将拓跋章所率攻邺部队被后燕军击败事。

(6)别驾:官名,汉置。为刺史的佐吏。剌史出巡时,别驾乘驿车随行,故名。魏晋以后承汉制,每州均在刺史之下设别驾,总理众务,职权甚重。

(7)庙堂:古代帝王祭祀和商议军国大事的地方。出战之前,必先议决于庙堂之上,然后攻战。因之又称谋划战事谓“庙算”。

(8)垂军:犹悬军,指远离本土而深入敌境作战的军队。

(9)近畿:指京都附近地区。

(10)城隍:护城壕。

(11)馈粮:运送粮食。馈,送也。

(12)良、平:即张良、陈平,皆为西汉刘邦的重要谋臣。

【译文】

凡对敌作战,如果敌军来犯,我方守城防御,务必不能轻易与敌交战。而如果我方军心稳固,士兵们决心保卫家园,就应当集合众将士占据险要地势防御敌人、保卫城池、断绝敌人的粮道。等到敌人欲战不能,粮草军资又接济不上,而且疲惫不堪时再进攻他们,如此作战没有不胜利的。兵书上说:“在自己的土地上作战,士兵容易因恋家而走散,此即所谓的‘散地’;在‘散地’上作战,不可轻易出战。”

《晋书》记载:后魏的武帝亲自率领大军到邺地征伐南燕慕容德一役,魏的先锋部队大败。慕容德想乘胜追击,别驾韩卓进谏:“古人征战,都先在朝廷谋划决议,然后再出兵攻战。现在我们对来犯的魏军不能轻易攻击,理由有四个;而燕国军队不应轻易行动,理由也有三个。”慕容德问:“有什么理由呢?”韩卓说:“魏军远道而来,在旷野上作战对他们有利,这是不可轻易攻击的第一个理由;魏军深入我国境内,置于必死之地,一定拼死作战,这是不可轻易攻击的第二个理由;魏军的前锋已经被打败了,它的后军会因为有准备而巩固,这是不可轻易攻击的第三个理由:对方兵多,我们兵少,这是不可轻易攻击的第四个理由。而我国军队在自己的土地上作战,士兵容易逃散,这是我军不应轻易出击的第一个原因;假如我军行动了却没有取胜,军心就会动摇,这是我军不应轻易出击的第二个原因;我国的城池尚未修妥,对敌军来犯没有做好防御准备,这是我军不应轻易出击的第三个原因。这些,都是打仗时应该避免的。与其轻易出击,不如挖深沟、筑高墙,以逸待劳。敌军务必从千里之外运来粮食,因为城外旷野空无一物,没有什么可以掠夺的,时间一久,相信敌军的粮草必然大为耗损,将士死伤众多。再者敌人在外时间长了,弱点就会逐渐暴露出来,那时我军再寻找机会一举进攻,便可以取胜。”慕容德听了韩卓的话相当高兴,赞叹地说:“韩别驾说的有理,像是张良、陈平为刘邦定的计策,真是好计策啊!”

【心得】

本篇主要阐述在本国土地与入侵之敌作战时应该运用的谋略思想。当敌人向我进攻,迫使我在本土上与其作战时,绝不可轻率地与之决战,应当安定士卒情绪,集中人力物资,坚守险要,保卫城池,切断敌人后方补给道路,待敌困疲不堪之时再进击,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在强敌进攻的形势下,防御者要如何才能打败进攻之敌而夺取战争的胜利,一向是兵家所关注和探讨的重要问题。在刘伯温看来,就战略防御作战而言,应避免轻率、过早与敌人进行战略决战,而应采取“保城备险”、“绝其粮道”的策略,待敌已经疲惫不堪之时,再集中兵力歼灭它。

吴大帝黄武元年(公元222年),蜀汉皇帝刘备亲自率领大军前去攻打东吴,蜀汉大军从长江的巫峡到四川的夷陵,结营扎寨,彼此相连,长达700多里。刘备先派吴班带领几千人在平地扎营,想以此来挑动吴军出战。从将都主张进攻,但东吴的上大将军、右都护陆逊不同意,他说:“这当中必定有诈,且看看再说。”吴军久久坚壁不出,刘备知道他的计策行不通,便带了8000名伏兵,从山谷中走了出来。陆逊对诸将说:“我之所以不让各位去进攻吴班,就是怀疑其中有埋伏,现在我知道怎样打败刘备了。”于是下令:全军将士在夜里,每人手持一束火把,对蜀汉大军的700多里连营,每隔一营,便攻一营,同时放火,使蜀军首尾不能相救援,这样,一举攻破蜀军40多座营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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