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的下塘街是这座城市最热闹的一隅, 自从小批发市场在这里发展起来后, 就汇集了天南地北各地来城市里谋生的人们,三教九流, 什么样的人都有。
阿兰米粉店是这条街上一家有了些年份的小店,先前开店的是一对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妻,后来男人意外过了世, 就只剩下女人独自带着个孩子。
下塘街人流大,米粉店的味道又着实不错, 生意一直都很红火。
女人模样生得实在漂亮,哪怕是已经三十出头, 日日在油烟中磋磨, 也仍旧掩盖不了她的美丽。这条街闹事的混子本来就多, 一个带着孩子的漂亮寡妇,自然是容易被那些瘪三们盯上。
“让你别跟他们动手,你怎么总是不听呢?”女人温柔的声音无奈地叹道。
小小的店子里六张桌子倒了五张, 杯盘一片狼藉,几乎每个星期,这样的事情都会上演, 只不过今天闹得更凶一点。
如今天天来闹事的一伙人, 总共五六个, 老大是个二十七八岁的混子, 这条街上的人都叫他大龙。往常这伙人只收保护费, 但如今那大龙盯上了辛兰, 每次来都想揩油。
这个时候的程骞北才十三岁, 从十岁开始,他已经和这些人动过不知道多少次手。但一个半大的孩子,怎么可能是大人们的对手,每次免不了被打得鼻青脸肿。
如今年纪稍微大一点了,不再像之前那么被动,但对方人多,他一个小少年,自然还是讨不到任何好处。
今天那大龙又对他妈动手动脚,他从厨房里拿了把刀出来发疯狂砍,才把人赶走,但店里被人砸了个稀巴烂。
辛兰看着儿子脸上的伤口,又是心疼又是生气,从屋子里拿出药给他擦,被他避开,继续低头闷不做声收拾桌子。
“你脾气怎么这么犟呢?都给你说多少次了,这些人也就是要点钱,给了钱就好了。我们也不差那八百十块。”
程骞北咬着牙齿,太阳穴的青筋因为愤怒而凸起,过了许久,梗着脖子道:“一碗粉五块钱,一天从早忙到黑,顶多也就挣个两三百块,百八十块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凭什么给他们?”
“凭我们图个安宁,破财免灾懂不懂?”辛兰无奈地叹道,儿子是个好孩子,从小就勤快,也心疼父母,就是脾气犟了点,不懂得服软。
“不懂!”程骞北将抹布重重地丢在桌上,像只喷火的牛犊子一样,狠狠地看向母亲,“他们不仅要钱,还骚扰你。今天只是摸一把,明天就不知道要干什么了?”
辛兰愣了下,幽幽叹道:“咱们打开门做生意,他们也不会真的敢做什么?派出所就在旁边几十米呢!”
“派出所能有用的话,我们也不用隔几天就掏百八十块买平安了。”
辛兰软下声音:“小北,我知道你是心疼妈妈!可妈妈没别的本事,在这里还能挣点钱让你好好上学。再忍几年好不好,等你考上大学,咱们就搬走。”
十四岁不到的程骞北,看着母亲温柔的面孔,终究没再说什么,只是拿起抹布继续干活儿。
蹭蹭的脚步声传来,紧接着一个剃着平头的清俊少年风风火火跑了进来。
“卧槽!大龙那狗日的前两天不是才来收过保护费么?怎么又来了?还搞成这样子!”王昊天义愤填膺道,说着又恶狠狠补充一句,“迟早有一天我要把那狗日的弄死!”
辛兰笑着啐了一声:“小小年纪说什么死不死的,这里没事的。”
“辛姨!”王昊天道,“以后大龙那伙人来,你就叫我,别让骞北一个人挡着。”
辛兰道:“他们就是收点钱,你们别跟他们硬着来,俩小孩子哪里是他们对手。”
王昊天不以为然道:“辛姨,我十五岁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单打独斗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确实,在这条街上的同龄人中,他早就无敌手了。
辛兰摇摇头笑着没再说什么。
王昊天帮着忙将桌子收拾好,又跟程骞北一块拿了木条和钉子,把弄坏的桌椅修好。
这会儿是暑假下午,没什么人,辛兰见俩孩子热得一头汗,拿了二十块钱给他们:“你俩出去玩会吧,别待在店子里了,早点回来不要打架。”
程骞北接过钱嗯了一声,跟嘻嘻哈哈的王昊天一起出了门。
在脏乱的街道走了一段,王昊天才想起来看他一眼,见他额头肿了一大块,问:“你要不要擦药?”
程骞北摇摇头:“没事。”
王昊天看了眼天色,太阳好大。他提议:“去滑冰吗?我有几个哥们儿在那边,里头有空调,凉快。”
程骞北摇头:“你去吧 ,我去豆腐厂那边待会儿。”
王昊天:“行!那我去了。回来再找你。”
程骞北和他挥挥手,两人分道扬镳。
豆腐厂是栋废弃的危楼,因为以前有个做豆腐的小工厂在立面,大家就这么习惯叫了。附近的小孩子经常去里面玩儿,不过那房子如今烂得厉害,因为担心垮塌,很多孩子就被父母叮嘱着不能来这里了。
没人正好,给了程骞北一个安静发呆的好地方。
下塘街实在是太吵了,这是他唯一能找到的清净地儿。
他爬上楼顶,手枕着头,躺在屋檐下,看着炙热的天空。
额头上的伤其实还是很有点疼,但他已经习惯了。疼痛可以习惯,可有些东西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却无法变成习惯。比如这种被人欺凌而反抗无能的生活。
他可以受欺负,但是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母亲被人欺负。
“嘿!”正闭眼想着,脚边被人轻轻踢了下。
程骞北睁眼,看到笑得一脸灿烂的王昊天。
王昊天将手中的一罐冰可乐丢给他,他顺势接住,问:“怎么没去滑冰?”
“我忽然想起豆腐厂随时有垮塌的危险,不放心你一个人来这里。”王昊天在他旁边坐下,“想什么呢?”
程骞北坐起身,将可乐拉环打开,噗地一声,可乐哗啦啦冒出来,他昂头猛灌了一口,顿时燥热去了大半,然后转头看向身旁的男生,笑说:“天哥,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那当然。”王昊天朝他眨眨眼睛,“咱们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程骞北想了想,道:“你说咱们以后出了下塘街,能在这座城市混出头吗?”
王昊天笑着问:“称霸附近几条街么?”
程骞北失笑:“不是这种!是像电视里的成功人士那样,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有钱还有地位会被人尊重羡慕的那种。”
王昊天啧了一声:“这个有点难吧!我就会打架,以后准备多开几家店就好了。”说着又道,“不过我觉得你行,你会读书,以后考上大学了,还是有机会的。”
程骞北默了片刻:“嗯,我觉得我行的,到时候有钱了,就带我妈去住高档小区。”
王昊天:“好,我跟你买同一个小区,咱们还当邻居。”
程骞北笑着点点头,也许是有了对未来的憧憬,当下的困苦好像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王昊天皱了皱眉,话锋一转:“不过大龙那个狗日的真是麻烦,我看他好像盯上辛姨了,真想偷偷把他做了。”
程骞北默了片刻,冷不丁道:“我下半年满十四岁。”
“啊?”王昊天不解地看他。
程骞北喝了口可乐,说:“未满十四岁不用负刑事责任。”
“什么?”
程骞北转头看向自己一起长大的发小,那个隐约的念头渐渐成型,让她眼睛里闪着些兴奋的光:“大龙想欺负我妈,我想弄死他以绝后患,这样的话,以后也应该没人再敢来闹事了。”
饶是从把打架当成家常便饭,弄死谁这种话常常挂在嘴边的王昊天也一下愣住,因为他说的时候是逞凶斗狠的气话,而此可程骞北却是在认真和他商量这件事。
“杀……杀人?”
程骞北说:“我打听过了,那个大龙是外地流窜来的混混,几个小弟都是些乌合之众,没什么本事,不至于为了他报仇,他要死了,那团伙肯定也就散了。”
“可……可是杀人?”
程骞北恶狠狠道:“就算不弄死他,也让他半残,看他还怎么嚣张。”
“你说真的啊?”
程骞北点头,一脸的笃定:“没错,这两年他收了我们家几千块的保护费,现在还打我妈的主意,我不能再让被他欺负下去。”
王昊天犹豫了片刻,深呼吸了口气:“行,我支持你,那狗日的东西,要不是每次身后都跟着人,我早就弄他了。”
这么一说定,程骞北一双漆黑的眼睛,亮得厉害,那是一种嗜血的光芒。呼之欲出的兴奋和疯狂,将本来应该属于十三岁少年的纯良心性吞噬了。
程骞北和王昊天不一样,他从小做事有计划有条理,要做什么事绝对不会只在口头上说说而已。在大龙一伙人再次来闹事之前,他背着母亲辛兰,开始为自己的计划做准备。
大龙来收保护费,每次至少五个人,年纪最小的也有十七八岁,单打独斗他根本不是对手,也经不起缠斗。必须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用最快的速度,将事情完成。
他偷偷买了一把双面刃的军刀,自己用磨刀石仔细磨了磨,拿了猪肉试了一下,锋利无比。
大龙来的那天,辛兰专门交代他别冲动动手,他很听话地点了点头,以至于大龙收到钱时,看店里的这个小孩子不像往常那样反应激烈,还觉得很有些意外,拿着钱朝他招招手:“这样才对嘛!以后指不定咱们还是一家人呢!来,过来叫声爸爸。”
辛兰的脸色很难看,不动声色地朝自己儿子摇摇头。
然而程骞北仿佛没看见一般,单薄的身子来到了大龙跟前。
大龙比他高了半个头,伸手满意地拍拍他的头:“快点叫,叫了给你一个大红包!”
程骞北抬头看向他,嘴角忽然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
大龙觉察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面前的孩子,忽然从腰间抽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军刀,飞快地朝他连捅了四五刀。
还是旁边的人反应过来,将他拉开,第六刀才没捅下去。
大龙腹部的血像是喷泉一样冒出来,捂着伤口重重倒在地上。他的小弟们虽然都是乌合之众,但大概也是被灌输过“义气”二字的,看到老大被捅伤,自然发了疯一般抡起凳子朝十三岁的程骞北扑上来。
程骞北很快就被砸倒在地,辛兰尖叫着去替儿子挡下那些凳子和拳脚,好在拎着一根长铁棍的王昊天,适时闯进来。
他比程骞北大,个子比他高,也长得比他壮不少。有了他的加入,再加上发了狂的程骞北,两个人竟然也没太占下风。
这场恶斗打得不可开交,眼见着就要出人命了,派出所的小警察们终于赶来。
虽然没死人,但三人重伤,大龙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留下的后遗症,让他出院后也无法再为非作歹。
这案子在当时闹出了不小的动静,一来是伤人者是未成年,二来是正好赶上新一轮严打,大龙那些人算是撞到了枪口,除了未满十四岁的程骞北,其他人都因为寻衅滋事罪坐了牢,包括王昊天。
很长一段时间里,没人再在下塘街闹事。街坊邻居对大龙一伙人怨声载道已久,都觉得程骞北做了件好事,觉得这孩子是被逼急了,对母子俩更加关照。
王昊天从少管所出来,是一年半之后。
有了坐牢这个“资本”,出来后的他,成为了下塘街的老大。有他罩着,已经年满十四岁的程骞北,不用再使用暴力。
当初那件事发生后,他看到母亲敲敲哭了好几回,也罚过他跪了好几次,他都照做,还发誓再也不会犯,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重点高中,辛兰才稍稍放下心来。
差点杀过人的少年,不过两年间,就摇身一变,成为重点高中的优等生。
他也是在那件事后,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很可怕。在捅人的时候,他没有恐惧没有惊慌,看到鲜血溅在自己身上,心里也没有多少波动。
冷漠、残忍、甚至有点变态。
而他并不想成为那样的人,或者说他知道母亲不希望他成为那样的人。所以他很努力地去做一个好孩子。
他也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好孩子。
曾经一度,他做到了。
如果不是因为高三母亲病逝,从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应该会像母亲所期望得那样,考上大学,找一份好的工作,离开下塘街,成为这座城市里常见的精英,过上优渥而世俗的生活。
然而,十九岁那年,命运终究还是转了一个弯。
程骞北的第一桶金是在二十岁那年赚到的。
那时他刚上大二,江大炙手可热的金融专业。当别人还抱着书本纸上谈兵时,他已经杀入股市。
后来很多传言说他家境贫寒靠白手起家,在大学完成资本积累。但其实不尽然,那时候他认了亲,严格来说,是认了叶鹤鸣这个爷爷。老爷子知道他过得不容易,一口气给了他五十万。
他拿着这钱开始炒股,然而一年不到赔了大半。叶鹤鸣听闻后,什么都没说,又给了他五十万。
老爷子并不支持年轻人炒股,在老人看来,这是投机的方式。年轻人不应该走捷径。但觉得用钱给自己孙子买一个教训也算不错。
没想到,经过一次失败的程骞北,很快摸索出了门路,加上遇上牛市,五十万半年翻了两倍。
有了钱,他胆子也大了,开始做杠杆交易,还杀进了风险和收益更高的期货市场。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也没有什么输不起。
他在学校外面和王昊天开了一家金融公司,王昊天做法人和管理,他做投资,一个在前台,一个在幕后。
钱来得太容易,人又太年轻,哪怕比同龄人确实厉害很多,但心性也完全算不上成熟。加上确实太忙碌,一度就像是穷人乍富一般,挥霍无度,二十岁就买了一辆价值百万的车。
在学校里他是独来独往颇有点神秘的院草之一,在外面他和王昊天一起纸醉金迷。
他要赚钱,要为了报复叶家人做准备,还要以优秀的成绩完成学业,为自己未来的身份奠定基础,所以没有时间考虑男欢女爱这种事。
实际上自从十四岁暑假那次之后,他对女人没有任何兴趣,也对性没有任何兴趣,那是令他作呕的东西。
那是大四刚刚开学时,王昊天那会儿已经交过好几个女朋友,而他呢?用王昊天的话说,身边连个母蚊子都没有。
王昊天倒是没生出过给他介绍女朋友的想法,因为他觉得好女孩大学多得是,如果自己这位发小真的想谈恋爱,无非是动动眼皮子的事。
那天两人还有几个朋友,在在一家夜店喝酒,王昊天找来了几个漂亮女孩,一人分了一个。
坐在程骞北身边的是个气质很清纯的女孩子,身材长相无可挑剔,看起来有些局促羞涩,估摸着是个新手。
王昊天在他耳边小声道:“刚来的,大学生,家里出了事需要钱才坐在做这事,老板说了是第一次。”说着又故意加了一句,“处/女,干净,和你一样。”
程骞北有点无语。
他虽然没接触过女人,但这类事儿他不陌生,看女人也看得很准。
这女孩是真清纯,一直怯怯地讨好他。
后来他将这女孩带了出去。
其实他那时也才二十二岁,但比起女孩子,他从容地像是风月场的老手。
他一直在努力成长,但思想其实并不算太成熟,所以觉得这种事是成为男人的标志。
他带女孩去了酒店,五星级的VIP套房。
女孩子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虽然也忐忑不安,却又觉得有点不太真实。因为对方太年轻太英俊了,别说问他要钱,大概要给他钱才觉得正常的那种。
她洗完澡出来,程骞北坐在床上抽烟,神色冷淡。
女孩儿鼓起勇气走到他跟前,将浴袍解开,露出莹白姣好的身躯。那是一具很漂亮的年轻身体,然而程骞北的目光刚刚落在她身上,十四岁那个暑假的画面,忽然就在他脑子里跳出来。
廉价的熏香味,女人布满伤痕的身体,久久不能散去的恶臭。
他胃部一阵翻涌,将面前的女孩子推开,跑到卫生间大吐特吐。
女孩儿听到那声音,眼泪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呕吐完的程骞北,从卫生间出来,看到哭泣的女孩,愣了下有些尴尬地解释道:“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女孩咬咬唇试探问:“你是gay吗?”
在她看来,也许只有gay才会看到女人的身体呕吐。
程骞北有些无语:“你想多了,我身体不舒服而已。”
女孩咬唇不再说话。
程骞北想了想问:“你家里出什么事了?”
女孩说:“我妈生病了。”这种故事在风月场实在太多,说出来后,她脸就红了个透,低下声音道,“我说得是真的。”
程骞北点头:“我相信你。”
女孩惊讶:“你相信我?”
程骞北问:“你差多少钱?”
“三十万吧!”
程骞北不知道王昊天和夜店老板谈好的假钱是多少,他想了想说:“你把账号给我,我给你钱。”
“啊?”
“不要吗?还是说要继续靠劳动挣钱?”
“劳动”二字他故意说得有点重,女孩儿涨红脸支支吾吾,最后还是拿出皮夹将卡给了他。程骞北在手机上做了转账,将卡还给她,然后穿上外套,转身往外走。
女孩仿佛做梦一般,看到他走在门口,才想起来问:“我怎么才能联系你?”
程骞北头也不回:“不用了。”
女孩:“那您叫什么名字。”
“雷锋!”
“……”
程骞北其实很有点烦躁,他不是什么雷锋,也没做好事的嗜好。相反,他其实一直都是冷漠的。
被赚钱仇恨这些东西裹挟着向前,哪里有那么多慈悲心肠。
他当然也知道,那女孩的故事很大可能是假的。但对他来说,没什么重要的,钱对他来说如今已经只是一个数字。
他达到这一天,比预想得要快了太多。
只是依旧烦躁。
他坐在车里抽了两根烟,还是没能化解心中烦躁,干脆开着他那辆豪车瞎晃。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学校。
这会儿才九点多,刚刚开学不久的校园里,有很多穿着军训服的新生来来往往。
他找了个位置停下车,一个人逛着。
他其实挺喜欢学校的,校园会让他觉得这个世界还算干净美好,所以他准备继续读了个研究生,一来是可以贴金,二来是可以偶尔享受这种没有纷扰的时光。
“江漫江漫!你别跑!把照片还给我?”
“你追到了我就还!”
几个穿着军训服的女孩在前方打打闹闹,看起来很开心。
程骞北站原地,不知为何就弯唇笑了笑。
跑在最前面的女孩,一头长发随夜风飘扬,一边跑一边往后看,也没注意前面的人,忽然一头撞上了程骞北的胸膛。
因为跑得太快,这一撞可真是撞得不轻,不仅是女孩自己往后退了几步,差点跌倒,揉着头嗷嗷叫唤,就是程骞北也被撞得后退了一步。
“哎呀!对不起,同学!”女孩松开手,抬头跟前面的人道歉。
夜灯下一张白皙漂亮的脸,秀眉微微蹙着,黑沉沉的眼睛,像是有星光在闪烁。
程骞北愣了下,一时有些怔怔然。
江漫见对方没有什么反应,也不像是生气的样子,朝他挥挥手有说了声抱歉,然后在后面的人追上来,一溜烟跑了。
站在原地的程骞北半晌才回过神来,转头看向渐渐消失在夜灯下的背影,摸了摸还隐隐有点作痛的胸口,有些不可置信地轻笑一声,自顾地摇摇头。